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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水利用情况和分析(宋磊)

发布时间:2022-02-20 15:21:11 浏览数:
  摘要:污水资源化是节水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循环水务的关健。介绍北京市中水利用情况,时影响中水利用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中水利用,北京市

随着缺水形势的日益严峻,水源紧缺的加剧,开辟非传统水源,改善水环境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北京是严重缺水的城市,城市污水资源化已成为节水的重要途径。北京市水务局为贯彻中央“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确立了“构建循环水务,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的目标,而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就是构建循环水务的关键。为此,北京市坚持大、中、小并举,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既全面规划建设城市集中大型再生水和中水供水设施,又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建筑中水设施的建设,再生水、中水的利用在北京进人了高速发展期。

1北京市中水利用情况简介

北京市的中水利用工作是根据法规、规章进行的。在1987年《北京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发布后,2001年6月,市政府有关部门又发布了《关于加强中水设施建设管理的通告》。

2004年,市人大通过发布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都对中水在北京地区广泛利用做了明确的规定,促进了我市中水利用的发展。

中水从规模上分,可分为建筑中水和市政中水。

单体建筑或小区中水水源来源主要为洗浴、盟洗等优质杂排水。处理后的中水主要用于冲厕、洗车、绿化、道路喷洒等等。

市政中水以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排水为水源,经处理后用于工业、园林绿化、市政杂用、冲厕等。

2005年,北京市运行的建筑中水设施约400座,主要集中在宾馆饭店如新世纪饭店等、大专院校如北京服装学院等、居民小区如中加花园等和部分工业企业如北京木材厂等,规模一般在150-500m3/d。另外还建设了部分区域中水利用设施如东城区南馆公园、柳荫公园等,规模在1000m3/d左右。所有设施总日处理再生水约6万m3。目前在建的还有100多座,主要是居民小区。随着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对有条件的旧建筑物进行改造,自来水价格的上涨以及相关鼓励政策的出台,预计每年将新增自建的中水设施100座以上。

市政中水的情况:2004年,已经建成方庄、肖家河、高碑店、酒仙桥4座市政中水生产厂,日生产能力25万m3,建设市政中水管线170km。2005年,正在建设清河、吴家村、北小河、五里佗等4座市政中水厂,中水日生产能力将提高到45万m3。2006年,继续建设卢沟桥、小红门市政中水处理厂,到2007年中水日生产能力达到57万m3。同时每年建设中水管线100km,到2007年达到470km,基本瞿盖市区,使中水用于绿化、市政和社区。

2004年,全市利用中水3000万m3,其中市政中水2400万m3,主要用于东南郊工业和市政杂用,建筑中水600万m3,主要用于冲厕等市政杂用。

2005年目标:利用中水9000万m3,其中市政中水7000万m3(4000万m3用于市政杂用,3000万m3用于河湖环境),自建建筑中水设施利用中水2000万m3。

按照规划和实施计划,到2008年,全市将利用中水2.3亿m3,其中利用市政中水1.9亿m3(4000万m3用于市政杂用,1.5亿m3用于河湖环境),自建中水设施利用中水4000万m3。

目前,我市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北京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对竣工的中水设施进行验收。多年来对已投人运行的中水设施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中水设施运行操作水平,到现在共举办培训班20期,培训人员1500多人。今年正在组织制订地方标准《北京市建筑中水运行管理规范》,以此来规范约束中水运行单位的行为。与此同时,对已经投人运行的中水设施还加强了水质监测,每年不定期抽检1-2次,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通过以上管理手段,有力地保障了中水的安全利用。

另外,我市还组织科研机构对再生水、中水利用的安全性、影响及价格体系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其中《典型深度处理技术工艺经济技术研究》、《河湖补水技术卫生研究》、《再生水灌溉对城市生态绿地的影响研究》等课题已提出成果报告;《再生水安全性评价》等课题已提出阶段性报告。为拓宽再生水的应用领域,与科研单位进行了《再生水作为采暖系统补充水的可行性》研究,并取得初步成果,近期还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再生水作为混凝土搅拌用水的可行性》研究。

2影响北京市中水利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市中水利用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并且越来越为社会所认可和支持,但是在推进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阻碍了中水利用的发展。

2.1建设环节

(1)市政中水管线建设滞后,每年100km的管线建设无法满足当前建筑业蓬勃发展的需要。即使在市政管线范围内的一些建设项目也可能因为没有路由等原因而用不上市政中水。

(2)一些开发商为了减少建设成本,千方百计规避建筑中水设施的建设,加之行政审批的深化改革,新的审批联动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也给了他们可乘之机。如个别开发商把一个大项目分解成多个小项目,在不同的审图单位分别进行审批,借以逃避建设中水设施。还有的开发商准备2套图纸,在报批时使用一套有中水设施的图纸,施工时使用另一套没有中水设施的图纸,借此躲避建设中水设施。而现在施工监理是甲方聘用,对建设过程中的设施建设监督也不够,加之建设单位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验收,致使水行政主管部门无法了解中水设施建设情况。

2.2使用环节

根据对已经建成投人使用的300多个中水设施和20多个使用市政中水的单位进行了解,凡是公共建筑建设的中水设施,有专业人员进行管理,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设备运行比较好,水质也有保证。但是居民小区大部分由小区物业自己管理,存在问题比较大。

(1)管理人员问题。由于中水设施运行管理人员的水平不一,部分管理人员未经培训上岗,对设备性能及设备使用知识缺乏,造成设备运行出现问题后,不能及时解决;一部分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对中水设施的运行状况不重视,对中水水质管理不严格,没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中水设施运行不正常和水质不合格的现象屡有发生。

(2)物业管理的问题。由于物业管理部门对用户装修管理不严格,出现了一些用户在装修过程中私自将中水管线与自来水管线串接,引发水质问题。

(3)水价问题。目前中水的水价偏低,市发改委核定的市政中水价格为1元/m3,而对建筑中水没有定价,只能参照执行。现在各小区收费价格不统一,最低的1元/m3,相当多的中水运行成本高于中水价格。根据我们的调查研究,尽管中水设施的投资纳人小区建设的预决算,但是平均运行成本仍在1.8元/m3左右,加之中水水量不足时,需用自来水补充,而目前中水定价过低,使得负责中水运行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全部赔本运行,影响了他们的正常运营管理,也是造成部分设施不运转,出水水质不合格的原因。

2.3监管环节

(1)对于不建中水设施以及中水设施不安全运行的单位制约手段软弱。一方面是在施工过程中缺乏严格检查监督,一旦完工后,造成既成的事实而无法改变;另一方面,对不建中水设施处罚力度过低。如建设一个中水设施一般投资在100万元左右,而不建中水设施以及中水设施不安全运行的,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最多只能处罚10万元。对于运行水质不合格的单位也只能下发限期整改通知,督促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并无处罚。

(2)对中水设施运行的监管力度不够。目前由于一些单位新建中水设施并不申报验收,因此对正在运行的中水设施情况掌握不全面,因此,无法对这些设施进行管理。

3推进中水利用发展的建议

3.1尽快立法,制定有关政策

在制定《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时,保留了《北京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但是该办法在中水设施建设的规模要求,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条款存在问题,需要尽快进行规章的修改。建议尽快把修改《北京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纳入立法计划。

调整中水的价格,制定有利于使用中水的有关优惠政策。我市制定的中水价格是以大市政中水为基础的。大市政的设施由政府投资,并由政府对运行费进行补贴,而建筑中水无论设施建设和设备运行,均自行解决,造成了使用不同类型的中水,单位负担不等的情况,有失公平,应该在建筑中水的建设中同样给予一定资金的补助。建议从水资源费中拨出一定资金,按中水设施投资给予适当比例的补助,在制定中水价格时要考虑建筑中水的成本和一定利润。还要尽快研究制定落实对使用中水单位的优惠政策。

3.2制定审批联动机制

规划、水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制定审批联动机制,加强对建设项目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中水设施的建设。

3.3加强中水设施运行的管理

(1)要尽快组织研究制定《建筑中水运行管理规范》,从技术上指导各单位对中水设施的操作、运行和管理。

(2)是对已建的中水设施单位明确到有关部门登记备案,纳入管理。

(3)进一步加强对中水设施的验收和运行管理人员的培训以及中水水质的抽检,促进中水设施的健康运行。

作者简介:宋磊(1974-),男,工程师

来源:《北京水务》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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