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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市政府法制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1-30 15:12:27 浏览数:

XX州政府法制局2009年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计划
2009年,州政府法制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在省政府法制办的有力指导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实现XX的“二次跨越”为目标,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解放思想,落实责任,创新工作,大力实施依法行政方略,依法、高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法制职能,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XX提供了有力的服务和保障。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圆满完成了我州的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为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我州发展软环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以及深入贯彻四项制度的需要,我们认真开展了以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压缩行政审批时限、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为重点的第四轮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共对43个州级部门现有的410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和论证,州人民政府最终决定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39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16项、调整行政许可项目 23项),保留371项。并及时向社会作了公布。同时,在压缩审批时限方面,除个别保留了法定审批时限外,大部分按压缩三分之一的要求缩短了审批时限。清理工作坚持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按照“流程最短、质量最优、效率最高”的要求,简化了审批程序,压缩了审批时限。在清理过程中,注重行政审批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既看其设定是否符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又看其实施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是否符合XX实际。对既合法又合理的项目,予以保留;对省政府已经取消的项目以及可以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由行业组织、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项目,予以取消;对可以由县级机关实施的项目,予以下放。
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使得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方式、审批条件得到了整合、优化、重组和改造,实现了行政机关内部职能的科学划分和行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形成了机关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的有机联系和互动,提高了行政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推动了政府管理方式朝着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程序规范、公正透明的方向转变。
(二)认真牵头完成了我州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我州经济发展环境,规范收费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和提供便民、利民、惠民的公共服务转变,切实减轻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不合理负担,我们根据《XX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的通知》(怒政发 〔2008〕140号)要求,组织发改委、财政局等单位认真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通过清理,我州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以及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和《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认真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中央和省两级管理制度,没有越权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也没有擅自设立、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违反规定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我们一是降低了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标准,将原税务登记证每套25元降为每套20元,全州减负金额约4万元;二是取消了工商、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收取的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义务教育借读费等收费项目共26项;停止征收林业、食品药品监督、水利部门、工商部门收取的各类证书工本费和管理费共6项,全州年减负金额约为693.88万元;三是取消了公路养路费、公路货运附加费和公路运输管理费。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整顿财政分配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意义十分重大。清理后,我州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收费秩序,保护合法收费,制止乱收费,从严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为促进经济发展、保持大局的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措施有力,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通知》(云政发〔2008〕227号)的要求,我们充分认识到贯彻《决定》的重大意义。市县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处在政府工作第一线,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市县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一是及时安排部署,确保《决定》的贯彻落实。我州及时下发了《XX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通知》,全面贯彻落实该决定。把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全面性、基础性工作,广泛宣传、深入贯彻,确保把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二是加大了力度,举办专题讲座。特别邀请了省政府法律顾问、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王珊珊博士来我州举办专题讲座,共有全州州直各委办局50个部门及4县政府74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聆听。讲座题为《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路径选择》。王教授的讲座紧扣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系统地分析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出台背景,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影响民族自治地方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因素,明确地指出了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路径。专题讲座立意深远,高屋建瓴,思路清晰,意义重大,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依法行政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对于我们履行政府职能,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三是以行政执法培训班为依托,广泛宣传。结合下半年开展的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培训工作,在全州举办的5期行政执法培训班上,我们将《决定》作为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系统讲解,让参加培训的1922名行政执法人员对《决定》有了全面了解,让其将依法行政理念充分应用到今后的行政执法活动中。四是多管齐下,确保《决定》宣传深入人心。我们充分利用《政府法制信息》、《XX报》和XX电视台多种渠道宣传《决定》的重要性,让依法治国方略和建设法治政府更加深入人心。
(三)努力改善行政执法状况,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1、圆满完成了我州的行政执法证件审验换发培训工作
为了提高我州的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我们精心筹备,周密组织,圆满完成了2009年度的行政执法证件审验换发培训工作。年内全州共举办了5期行政执法培训班,有192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学习和考试,其中,行政执法证件到期的行政执法人员有1232人,新办行政执法证件的有690人,培训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培训做到了“五到位”,即一是确保培训准备到位。为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认真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2009年度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对换证范围、培训组织、培训考试和工作步骤等作了明确要求。在摸清了参加换证人员的底子的同时又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明确了培训时间、地点和培训方式,保证了培训的顺利进行。二是确保培训时间到位。为保证培训学习的质量效果,我们根据我州的实际情况,同时结合4县组织工作实际,我们安排了合理的培训时间,既保证参训人员都能按时参加培训,也保证了培训工作不与其它工作相冲突,确保了培训时间的到位。三是确保培训人员到位。培训学习中,实行课前签到,课间点名,检查到课情况,并把到课听课情况与培训考试成绩挂钩,确保所有换证人员按时全员参加培训学习。四是确保师资培训内容到位。专门聘请了省政府法律顾问、云南民族大学法学教授王珊珊博士、有多年执教经验的党校老师和多年从事依法行政工作经验的专家进行授课。培训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执法职业道德、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性事件应对法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保证了培训内容的到位。五是确保培训效果到位。除严格培训期间的管理外,在培训结束后,我们统一进行了考试,统一阅卷,并将考试成绩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和反馈回各单位,确保了培训学习效果。
    2、顺利承办了全省16州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会议
为适应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第八次全国政府法制监督协作会议精神,加强我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2009年11月5—6日,全省16个州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会议在我州召开,共有全省16个州市的政府法制办(局)长、法制监督科长和工作人员67人参加,我州州直20多家行政执法单位领导及4县的政府法制局长参加了会议。州人大斯大宝副主任、州政协杨菊昌副主席出席了会议。会上,郑毅副州长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省政府法制办张学武副主任从行政执法监督的准确定位、如何借政府力量推行好行政执法责任制、怎样开展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如何发展壮大政府法制机构问题以及怎样贯彻落实好《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五个方面作了重要讲话。会议传达了第八次全国政府法制监督协作会议精神;研究了怎样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探讨了如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各州市进行了充分交流,由XX州、文山州、红河州、玉溪市和曲靖市5家上台作了交流发言,最后通过集体讨论的形式,对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标准进行了合理的调整和修改。我们顺利承办了近年来政府法制系统的这次盛会。对研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各州市的法制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
(四)行政复议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1、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
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和法定渠道,是向公民提供法律救济的基本途经之一,是政府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密切党群、干群的一个重要途径。全州全年共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办结16件,未结1件,维持11件,撤诉4件,复议终止1件。其中,我局依法受理并行政复议案件4件,均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办结。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我们始终严格审查案件材料,认真进行了大量的调查核实工作。一是深入基层进一步调查取证、并到实地对所争议的土地进行查看;二是同州法院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就案情认真作了分析讨论,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三是通过调查取证,核实相关证据材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则来作出正确的行政复议决定,实现了行政复议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009年,我们加强了行政复议工作,加大了政府层级监督力度,树立了政府执法为民的公正形象。落实“重大复议案件现场查看制”。对群众呼声强烈的案件,复议人员不辞劳苦,亲临案件现场,核实相关事实真相,充分听取申请人、第三人与被申请人意见,并对案件的相关证据进行了现场质证,通过现场办案,复议机关的审查、裁定公开透明,撤销或维持都做到于法有据,以理服人,申请人、第三人、被申请人三方心服口服,复议机关真正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树立了政府依法办事的公正形象。
2、工作突出,荣获“全国行政复议工作优秀个人”称号
我州泸水县政府法制局局长陈坤荣同志今年荣获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授予的“全国行政复议工作优秀个人”称号,能够获此殊荣,为我州赢得了荣誉,这不仅是对我州行政复议工作的充分肯定,也给予了我们边疆少数民族地方的法制工作者极大的鼓舞。为此,我们要求全州政府法制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陈坤荣同志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法律职责,努力将行政争议主要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3、首次举行行政复议听证会
2009年4月2日上午,州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应申请人申请,在州政府第三会议室举行了行政复议听证会,就昆明永科科技有限公司对XX州财政局关于昆明华宇永科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事项的处理决定书不服举行听证。听证会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分别就行政复议请求的事实及依据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及法律依据进行了陈述。听证人员就相关事实和依据询问了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就争论的焦点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这是XX州政府首次将听证会运用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之中,听证会的举行不仅增加了复议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对于不断改进和完善行政复议的审理模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有利于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有利于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与联系,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方式审理。有了这次尝试,今后我州将会有更多的行政复议案件走上听证审理程序,让这项工作更加阳光透明。
4、深入基层,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调研
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调研工作,多次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调查研究,充分掌握基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为下一步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是认真配合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做好检查指导工作。6月,省政府法制办柴林军处长一行4人到我州就行政复议工作开展调研指导工作。我们认真组织并陪同调研,采取查看卷宗材料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到泸水和福贡进行实地调研,对各县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现场指导。调研组对我州泸水县的行政复议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就全州各县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非常中肯的工作建议。二是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组织各县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调研。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作为农民的生存之本,土地已经成为了近年来引发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根源。针对我州出现的大量土地纠纷案件,土地纠纷案件主要集中在与土地管理相关领域,其中又以申请颁发或撤销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等以及土地确权案件居多。通过调研,就存在的界址不精确或根本没有明显的界址;土地登记不规范、发包程序不合法;法律法规不完善;宣传引导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对策,如政府详查土地,明确土地权属;多措并举,丰富纠纷解决机制;强化县乡两级政府从事土地争议确权工作的人员、机构与制度建设;各级政府加强对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领导,避免新的土地纠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大对有关土地确权政策法规宣传引导力度等。
5、积极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系列宣传活动
今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日。为了进一步宣传行政复议制度,推动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们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在全州范围内积极开展了一系列《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下发了《XX州政府法制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宣传活动进行全面部署;二是明确目标,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工作方案》,提出了活动目的、原则和开展的方式方法,纪念宣传活动将坚持主题突出、讲求实效和隆重简朴的原则;三是严格要求,确保纪念宣传活动“有文字、有声音、有图像”,充分发挥了XX州政府法制局信息公开网的作用,特别推出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专题栏目;采取召开座谈会、公布典型案例、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充分发挥XX报、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的优势,采取复议知识问答、以案说法等形式,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四是全体出动,上街宣传行政复议相关知识。在繁华路段拉挂宣传标语8条,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材料13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58次,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州掀起了学习、普及、掌握和运用行政复议制度的新高潮,营造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达到了新要求
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129号令)的要求,我们始终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积极维护了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在对州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中,我们始终坚持法制统一原则,以合法性审查为主,兼顾文件的实用性、操作性、格式体例、文字表述,确保了文件的合法及科学。全年共审查由州政府起草的《XX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办法(试行)》、《XX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细则(试行)》、《XX州州级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支付办法》和《XX州核桃种苗管理办法》等8件规范性文件,并按规定及时向省政府法制办备案;接受部门登记备案的规范性文件4件、县级政府3件;另外,全年州政府法制局还办结了省政府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函16件,为实现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全年共审查35件政府及部门文件,严格控制了不合法文件的出台,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处理意见,坚决予以纠正。经审查发现问题,提出修正处理意见的26件。此外,结合阳光政府的贯彻实施,完善了备案审查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要求凡是政府或行政执法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在公告前一律先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六)认真开展全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现状调查工作
为了全面准确地掌握第一手资料,推动全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关于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现状调查的通知》(云府法〔2009〕3号)要求,下发了《XX州人民政府法制局XX州         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关于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现状调查的通知》(怒府法发〔2009〕1号),对我州州级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现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达到了    了解现状、掌握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对策的调查目的,调查摸底采取书面调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内容包括政府法律顾问聘任情况、政府法律顾问机构设立情况、政府法律顾问职责履行情况、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保障情况、历年的发展情况、存在问题、经验教训等多个方面。我们还将全州的调查结果向州政府作了报告,并向有关机关作了通报。经过严格的调查统计,目前我州州县政府及部门共聘任法律顾问14人,其中由州人民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3人;州级有2个部门有法律顾问,共2人;有2县人民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共3人;县级部门共有6个部门聘请法律顾问6人。通过调查摸底,了解到我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尚未完善健全,力争用几年时间在全州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重要作用。
(七)认真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建设公正、透明、高效、“阳光”,切实做到重大事项让人民知道,重大决策让群众参与。我局主要负责全州的“阳光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推进工作,一是认真开展阳光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日常性工作;二是负责州级各单位听证工作的指导督察。目前已对州政府的2项重大决策及5个州级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开展举办听证会的业务指导工作;三是负责指导四县政府的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推进工作;四是积极参加省政府举办的各类听证会观摩,参加学习4人次;五是组织各县政府法制局长及工作人员学习观摩州政府举办的听证会,并召开专题座谈会,进一步提高认识,有力地推动各县的重大决策听证工作。
(八)自身建设得到了新提升
1、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按照服务最广、流程最短、效率最高的原则,我们对机构职能进行了科学划分、对行政资源进行了合理配置,实现了机关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的有机联系和互动,做到了岗位清、责任明。为了最大限度的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我们结合正在开展的科学发展观活动,设定了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办事程序,规定了明确具体的办事条件,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人民群众。机关作风明显改善,树立了州政府法制局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2、坚持每周学习制度。我局始终坚持每周一上午学习理论,安排当周工作,工作责任到个人。每次学习都围绕大局,切实加强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 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构建学习型、服务性、节约型、和谐型文明机关。组织全局人员积极参加科学发展观的讨论学习活动,认真撰写心得体会,进行深刻的剖析整改,教育大家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真抓实干,通过学习使自己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3、大力加强信息宣传力度。全年共发行10期多篇《XX政府法制信息》,被《云南政府法制》、《依法治省简报》、《XX报》、《XX政报》及《XX信息》等采用20条,起到了较好的法制宣传效果。另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我局在XX州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下开设了“XX州政府法制局”网站,将各类信息分门别类做了公开,保障了相对人的知情权,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达到了法制宣传的目的。
    二、存在问题及2010年工作计划
一年来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在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方面不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方式、力度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向社会宣传的力度、覆盖面需要进一步加大;形势要求高、工作任务重与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编配数量偏少的矛盾依然突出,导致工作被动、疲于应付等等。
2010年,我局将继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各项措施,加大创新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结合发展形势,狠抓落实,力求突破,切实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做好五项工作,做到四个到位。五项工作具体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决策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政令合法、统一、有效;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工作,及时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四个到位是:工作制度到位,监督力度到位,考核深度到位,执法队伍建设到位。具体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纲要》、《决定》各项制度,继续加强对依法行政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全面、准确地理解把握《决定》的主要精神、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明确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确立依法治州理念,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继续采取各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决定》的精神和意义,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是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认真办理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行政复议社会知晓度,积极探索办案方式方法,保证公平、公正、合法地办理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同时积极协助做好全省行政复议大检查工作。
三是多措并举,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2010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通过采取开展全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格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及时统计并通报行政执法情况、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定期监督指导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全州的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我州的行政执法水平。
四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129号令)的要求,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力度,认真组织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制定、登记和备案工作,始终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五是加大法制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州法治意识。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利用法制宣传日深入街道、社区、学校等开展法制宣传与咨询。
六是积极履行法律顾问室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做好州政府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七是认真贯彻落实《XX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确保我州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
    八是继续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XX州政府法制局
二OO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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