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范文网
当前位置 首页 >范文大全 > 辞职报告 >

关于建立诚信政府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请求书

发布时间:2022-03-24 15:08:18 浏览数:

尊敬的***书记 尊敬的***县长:  

您们好!  

我们作为**县示范幼儿园的投资人,于2007年投入1784.75元资金,对**县示范幼儿园进行了彻底的改建。这笔投资,是我们两个年近六旬的人,倾其前半生的“血汗钱”,外加近800万元的民间高利贷筹集起来的!  

2008年2月,新建的**县示范幼儿园投入使用。自投入使用开园招生至今,时间已长达两年半。目前,不但我们的投入没有任何回报,而且没有任何管理权限。这种状况,在严重损害了我们投资人的利益、严重伤害了我们投资人的感情的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县的投资形象、为**县示范幼儿园滋生腐败提供了温床。  

一、    事情的缘由  

**县政府分别于 2005年9月5日 和 2007年1月22日 出台了两个议事纪要(城府议【2005】23号和2007【2】号),决定:“同意示范幼儿园进行体制改革,以股份合作推动示范幼儿园扩园工程建设;股份可由国家、企业、自然人投资组成,并准予自然人或企业法人控股。”“为确保示范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和教师的待遇,原有教师的人头经费财政预算继续安排,作为支持改制后示范幼儿园财政补助,在投资者本金未有收回之前,财政原有的公业务费不减少。”“将重建后的示范幼儿园教师定编为人60人(3年之内陆续到位),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不因自然减员而减编,今后幼儿园新增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根据城口县政府上述两个议事纪要精神,在与**县政府和**县教委反复协商之后,我们作为**县示范幼儿园的投资者,于2007年投入1784.75万元资金(总投资1876.21万元,其中经评估原示范幼儿园净资产折资91.46万元,所谓原示范幼儿园净资产,就是原示范幼儿园这块土地的价值),完成了**县示范幼儿园的改建工程。我们投资股份占总投资的95.13%。  

**县示范幼儿园现有教学班28个,在园幼儿1161名,在园职工95人。于2008年7月被重庆市教委评为一级幼儿园,于2008年11月被重庆市教委破格评为市级示范幼儿园。市教委过程督导组的领导和专家评价是“渝东北的一朵奇葩”。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可以打造成“西南地区农村学前教育的典范”。  

在我们投入1784.75万元资金中,有近800万元是通过支付高额利息借来的,每月支付的利息高达24万元。  

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县示范幼儿园自2008年2月投入使用至今,人权、财权、物权全在原示范幼儿园的园长掌控之中。财务管理一片混乱,把幼儿园的收入存在私人户头,一年招待费高达数十万元。  

同样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工程竣工后,**县教委拖我们一年多,才拿出决算;2009年11月至12月,我们与城口县教委通过多轮谈判,城口县教委代表城口县政府承诺,愿意将我们的投资连本带息归还给我们,可至今没兑现任何承诺。  

我们作为占总投资的95.13%的投资人,而今债台高筑累累、血本无归、欲哭无泪。  

**县教委于 2010年3月5日 向城口县人民政府呈报的《关于理顺县示范幼儿园管理体制等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城教育文〔2010〕41号),是一份缺乏政策法律知识、不了解当前国家教育发展趋势、不懂得行政法常识的文字材料。一是从行文形式上看,他们没有“报告”与“请示”的文种概念;二是从容上看,属“过河撒桥,食言而肥”:(1)用大量的篇幅驳斥**县政府的两个议事纪要的内容。这是谁授予他们的权利?**县政府的两个议事纪要,就是吸引我们投资的根本前提,也是完全符合国家教育政策的。退一万步说,就是“错了”,也应该由重庆市政府来纠正,也不是由作为下级的县教委来“说三道四”。他们可能是看到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已经易人,对过去领导的决策可以置之不理,甚至推倒重来。我们认为,这既是对过去老领导的伤害,更是缺乏行政法基本常识的表现。(2)说什么“为了保证其公益性,……以尽快恢复其国有性质”等等,这是改革开放前的“思路和水平”!当前,在全国各地,从幼儿园到大学,都有民办的,难道他们连这点常识都不懂?如果按照他们这种说法,**县的“麻木车”是不是也应该由国家来经营?!  

由于**县教委为**县政府提供的决策依据是错误和过时的,严重影响了**县政府及时和准确决策。  

二、我们的请求  

尊敬的**书记,尊敬的**县长:我们请求你们督促县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我们的问题:要么将经营权还给我们,以股份合作的方式运作;要么将我们的投资连本带息归还给我们,如果**个别部门和个别领导,执意要否定**县政府原来的两个议事纪要,我们将放弃投资人的身份,我们请求,我们的投资利息按城口民间集资标准:月息1.5%计算。同时希望您们尽快责成相关部门对**县示范幼儿园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计,以避免其腐败行为的蔓延和扩大。  

   

此致  

敬礼!  

请求人:***  ***

   2010年7月7日   

   

相关热词搜索: 合法权益 投资人 请求 诚信 建立

相关文章: